在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学校自主命题。考试内容由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总分500分。
文化素质考试
1.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的普通高考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采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中的“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等级折算为分数,满分为240分。
考试成绩折算公式如下: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四等级A、B、C、D对应折率为80分、68分、56分、44分;五等级A、B、C、D、E对应折率为80分、71分、62分、53分、44分)。
2.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的普通高考生和中职毕业生考生采用统一试卷,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试卷内容为符合普通高中课程标准的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每科80分、满分240分;其中语文考查基础知识、阅读分析与综合表达能力,数学考查知识技能、思维方法及逻辑推理与问题解决能力,英语考查语言基础、阅读理解与翻译应用能力。
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根据专业性质分别采取笔试、面试或操作考试测试方式,其中机电与制造类专业测试内容为基本的物理知识,计算机与网络类专业测试内容为基本的信息技术知识,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组织能力、专业素养、科学素养、职业潜能、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职业倾向等能力,满分260分。
普通高考考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毕业生考生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考生录取成绩计算办法:(退役士兵按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豫考普〔2024〕29号)要求进行“资格条件申报”并经省教育厅认定,可免文化素质考试,直接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退役士兵考生招生计划单列,并单独录取。)
1.退役士兵考生录取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2.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的普通高考生录取成绩=折合后的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3.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级的普通高考生录取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4.中职毕业生考生录取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